政府购买医疗服务:利好哪些民营医疗机构?

摘要医疗服务开展政府购买模式,对于规模较大,价格较为亲民的民营医疗机构是一个利好。
政府购买医疗服务:利好哪些民营医疗机构?

近日,国务院发布成立“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”的通知,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。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,包括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。

根据2015年1月财政部印发的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(暂行)》通知,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,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,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,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。

目前,北京已将10家左右民营医疗机构纳入首批政府购买服务名单,但还未正式开展,其中涉及最为艰难的价格谈判及补贴金额。据悉,政府购买服务的名单和目录还将持续扩充。

多城市陆续开展

中国医疗服务市场规模巨大,并且在人口老龄化、城镇化、财富增长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因素的驱动下迅速扩容。

据德勤发布的《中国医疗服务行业》研究报告,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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